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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2-03-25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通 知

    发文部门:教务处

    发文编号:浙海职教[2022]07号

    主送:各教学单位

    抄送:李丽副校长

    日期:2022年3月23日

    主题: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、《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》,推进我校《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》相关工作落地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工作。

    一、总体要求

    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(群)为依托,梳理挖掘本学科、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,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,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,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,加强团队建设,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,形成课堂教学、社会实践、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、较高教学水平、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,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,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、年龄结构、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,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,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。

    二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
    1.自行申报。基层教学组织申请人负责填写《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》(附件1),并报送至所在学院(部)。

    2.学院(部)审核。各学院(部)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由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在《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》中盖章,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稿上交到教务处,并将相应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杨莉浙政钉或邮箱。

    3.教务处组织评审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基层教学组织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立项建设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教务处

          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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